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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一般性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研究

来源: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 作者:霍伟 李超 2017年12月08日 阅读量:

  摘要:本文所指的一般性历史建筑是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规定的经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还未被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具有一定的历史的、科学的、艺术价值的,能够反映历史风貌与地方特色的建筑,下文简称“历史建筑”。沈阳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目前市政府共公布两批共74处(122栋)历史建筑,这些历史建筑本身的关注比较小众。本文通过实地走访考察,在历史建筑的自身与周围环境等方面分析现阶段沈阳市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存在的问题,从历史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科学研究价值、艺术欣赏价值等角度对沈阳市74处历史建筑进行评价,并从原真性、完整性、可持续性等方面出发,总结出沈阳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策略与利用方式,从而对沈阳市的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历史建筑; 价值分析; 保护策略; 利用方式; 沈阳市

  1引言

  同各级文保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一样,历史建筑也是一个城市不可或缺的文化遗产,它见证着这个城市的兴起与繁荣,见证了这个城市每个重要的历史时刻。在2008年7月1日施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首次明确了“对还未被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不可移动建筑物的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的、科学研究的、艺术价值的,能够反映当地历史风貌与地方特色经各级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建筑”进行保护,这将历史建筑的重要性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沈阳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2300多年的建城史与400多年的建都史,被称为“一朝发祥地,两代帝王都”。从清朝建都始,经过清末沙俄与日本交替控制时期、奉系统治时期、日本殖民时期,使得沈阳市形成了完整的历史文化街区与不同时期、多种风格的历史建筑。目前,沈阳市在重视著名世界遗产(如沈阳市故宫、清昭陵、清福陵)、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张学良故居、新乐遗址、东北大学旧址等)、历史街区(如南市)的同时,逐渐加大了对历史建筑的重视程度。城市历史遗产保护是一个完整的体系,针对对象不仅包括那些“著名的、众所周知”的,还应该包括“小众的、鲜为人知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延续一个城市的历史特色。

  2 沈阳市历史建筑概述

  目前沈阳市政府共公布了两批74处历史建筑(122栋建筑),其中有几处同时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些历史建筑的建设年代大多在20世纪初到20世纪中叶,大多分布在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铁西区这四个区,基本呈现“大集中,小分散”的格局。大部分历史建筑的等级为二类历史建筑,即保存较为完好,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历史文化、艺术的价值,有一少部分历史建筑的等级为一类历史建筑。从局部到整体,从时间到空间,沈阳市历史建筑基本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2.1 多数历史建筑保存较为完整,价值较高

  在《沈阳市历史建筑认定办法》中,根据历史、文化与艺术、科学技术的价值与保存完好程度,将历史建筑划分为三类,即一类历史建筑、二类历史建筑、三类历史建筑。沈阳市目前公布的两批历史建筑名单中,一类历史建筑有11处(18栋),占历史建筑总数的14.7%;二类历史建筑有59处(84栋),占历史建筑总数的80%;三类历史建筑共5处(17栋),占总数的6%。由此可见,沈阳市以二类历史建筑为主,它们的建筑结构较为完好,外部装饰与内部空间较为完整,研究的价值较高。

  2.2以近代建筑为主,多种时期建筑并存

  沈阳市历史建筑集中在20世纪初到20世纪中叶,尤其以1921-1930年较多,大部分建筑的“年龄”在80岁以上。不同时期的历史建筑形式都反映了同时期的沈阳市的社会经济背景与居民生活。1911年到1930年是主要奉系军阀统治时期,新建民族工业较多,建筑形式以简洁为主;1931年到1945年主要是日本殖民统治时期,新技术与新材料的发展促使砖木、砖混结构出现,殖民色彩的建筑产生。1946年到1949年,经过辽沈战役的沈阳,历史建筑遭到破坏,新建建筑较少;1949年后,到“一五”时期,沈阳市新建许多重工业企业,这个时期建成了一批仿苏建筑与工业建筑,使得沈阳市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与价值又增添许多。从清末到奉系统治时期,再到日本统治时期,最后到解放、建设社会主义时期,50多年的历史形成了沈阳类型丰富、文化多彩的历史建筑。

图1 沈阳市建造于各个时期的历史建筑数量统计

  2.3 历史建筑呈现“大集中、小分散”空间布局

  与沈阳市的其他世界遗产、各级文保单位一致,沈阳市的历史建筑大多分布在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这三个区,空间分布呈现“大集中、小分散”的特点。沈河区是盛京古城与奉系政权统治的核心地域,历史建筑多以清末时期的衙门旧址、会馆旧址、银行旧址等类型为主,承载了沈阳市老城清朝时期与民国初年的历史。大东区是20世纪20年代民族工业的繁盛地,历史建筑多以近现代工业遗产为主,还包括一些二战时期的日战俘营旧址。作为沈阳市原满铁附属地与商埠地的和平片区,历史建筑最为多,满铁附属地是当时日本的核心统治区域,历史建筑类型比较丰富、数量较多,以旅馆建筑、商业百货建筑、学校建筑为主。商埠地是日本与奉系势力的犬牙交错区域,建筑类型以商业建筑、领事馆建筑等为主。比较集中的历史建筑分布,是沈阳市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的优势所在。

图2 沈阳市历史建筑现状分布图

  3 沈阳市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相对于沈阳市其他比较重要的世界遗产、工业遗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沈阳市的历史建筑被重视的程度较低,导致其在保护与利用中存在着诸多问题。通过文献查阅、实地的走访与调研,发现沈阳市历史建筑面临着以下几个大问题。

  3.1缺乏系统的历史建筑价值评价体系

  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的策略取决于是建筑本身所携带的价值,根据不同价值的历史建筑采取不同的保护与开发方式。通过查阅文献得知,大多数作者在价值评价过程中将历史建筑与其他物质文化遗产一同评价,这就相对降低了历史建筑的价值。沈阳市相关部门虽将历史建筑分为三类,但是每一类中又缺乏系统的评价赋值,粗略的分类还不能作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策略的依据,只有对沈阳市历史建筑制定合理的、有效的、科学的价值评价体系,并以此进行评价,才能更全面的掌握沈阳市历史建筑的更精细的价值,并做出有效的保护与利用。

  3.2 多数历史建筑被利用的方式不当

  经济利益下的沿街建筑能产生更多的经济效益,而沈阳市历史建筑大多数分布在人流较多的老城沿街,不可避免的被用作商业建筑,特别是许多商业以酒店、饭馆功能为主,造成了历史建筑的内部结构破坏。例如太原北街40号建筑被用作城市快餐厅,中山路131号建筑被用作酒店,七星百货建筑被用作舞厅,沈阳路103号建筑被用作酒店等。还有部分历史建筑没有被利用,这其实也是历史建筑不当的处理方式。历史建筑不当的利用方式,同时也增大了建筑保护的困难。在保护与利用结合、尽可能保持原有功能、与周围活力和谐相融的原则下,历史建筑的利用方式不应是随便确定,而是经过严密的考察、论证、规划,再确定其利用方式。沈阳市的历史建筑有些被运用的较好,如中国医科大学建筑群目前还被用作医科大学教学楼、奉天高等女子学校教学楼旧址被用作沈阳市第二十中学教学楼、奉天大仓大楼旧址被用作药房、大和旅馆旧址被用作宾馆、葵寻常小学旧址作为沈阳市第124教学楼等。

  3.3 历史建筑周围环境混杂,缺乏整体控制

  在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中,历史环境的整体保护尤为重要。尤其像是沈阳市这样的历史文化名城以及其他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历史建筑更应如此。但是在利益的驱动下,历史街区已经成为商业、餐饮、旅馆等功能鱼龙混杂的地区,尤其是周围的现代化建筑、摩天建筑更对历史街区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沈阳市大多数历史建筑周围已经被现代化的建筑所包围,缺乏整体的环境控制。

太原北街40号建筑

中山路131号建筑

七星百货旧址

沈阳路103号建筑

中国医科大学建筑群

奉天高等女子学校教学楼

奉天大仓大楼旧址

葵寻常小学旧址

图3 沈阳市部分历史建筑及周围环境现状

  4 沈阳市历史建筑评价体系构建

  沈阳市历史建筑缺乏系统的评价体系,虽《沈阳市历史建筑认定办法》根据历史建筑的建筑年代、整体完整程度、结构、真实性等将沈阳市历史建筑分为三类,但每一类中缺乏系统的评价体系。全部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均挂牌为“沈阳市历史建筑”,但是未对历史建筑做出尽可能详细的综合比较。故本文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比较沈阳市历史建筑的综合价值

  4.1评价体系构建

  通过查阅文献,实地走访调查研究,并利用因子分析法、德尔菲法等方法,从历史、艺术、科学、环境生态价值等方面,建立起历史建筑的评价体系,对沈阳市75处历史建筑进行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评价体系如下:

表1 沈阳市历史建筑价值评价指标体系

目标层

准则层

关键指标层

历史建筑价值

历史文化价值(A)

建筑年代(A1);与历史事件或者人物的相关性(A3);是否保存完整(A4);建筑在历史发展中的地位(A5);教育与旅游功能(A6);原真性(A7);社会知名度(A8)

艺术价值(B)

民族特色(B1);建筑造型(B1);能否体现特定历史(B3)

科学价值(C)

建筑结构合理(C1);建筑材料先进(C2);建筑功能合理(C3)

环境生态价值(D)

地理区位(D1);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D2);周围环境对其影响性(D3)

表2 沈阳市历史建筑价值评价指标赋值体系

评价项目

评价指标

评价依据

赋值

历史文化价值(A)

40

建筑年代(A1)

6

20世纪前

3.0

1900年-1920年

2.0

1921年-1940年

1.0

1941年-1960年

0.0

与历史事件或者人物的相关性(A2)

4

与重大或决定性历史事件或人物有关联

2.0

与一般历史性事件或名气较小的历史人物关联

1.5

独自演变,历史事件及人物相关性较弱

0.5

是否保存完整(A3)

4

保存完整,区内及周边功能单一,无居民

2.0

保存完整,区内及周边功能复杂,有较多居民

1.5

保存不完整,建筑有较大残缺,周边功能复杂,居民较多

0.5

建筑在历史发展中的地位(A4)

6

建筑在历史发展中作用很大,地位很高

3.0

建筑在历史发展中有一般的地位,可以影响一定的历史进程

2.0

建筑基本不能影响历史的进程,地位较低

1.0

教育与旅游功能(A5)

2

经常在教科书中出现,有很大教育功能,游客较多

0.8

偶尔在教科书中出现,有一定教育功能,游客较多

0.7

基本只是在一般读物中出现,无太大教育功能,游客较少

0.5

原真性(A6)

8

外貌基本保持原状,内部结构无较大改动,功能保持原状

4.0

外貌有较小的改变,内部结构改动较大,不再是原有功能

2.5

外貌改动较大,内部结构已经彻底改动,不再是原有功能

1.5

社会知名度(A7)

10

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被大多数市民所了解

4.5

社会知名度一般,只有少部分市民了解

3.0

几乎没有社会知名度,只有被专业人士了解

2.5

艺术价值(B)

20

民族特色(B1)

8

名族特色明显,文化鲜明

4.0

名族特色一般,有一定文化

2.5

没有名族特色,受外来文化影响较大

1.5

建筑造型(B2)

6

建筑造型独特,外观具有一定美感

3.0

建筑有一定的造型,外观简洁

2.0

建筑无特色的造型,外观无美感

1.0

能否体现特定历史(B3)

6

可以体现特定的历史年代

4.0

不能体现是哪个历史年代

2.0

科学价值(C)

20

建筑结构(C1)

10

建筑结构合理,基本还是原有结构,有很大的科学性

4.5

建筑结构一般,原有结构有部分改变,有一定的科学性

2.5

建筑已经基本不是原来的结构,科学性较小

2.0

建筑材料(C2)

10

建筑材料是当时比较先进的砖混材料

4.5

建筑材料是我国比较传统的木制材料

3.5

建筑材料比较混杂,且质量一般

2.0

生态环境价值(D)

20

地理区位(D1)

8

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内,周围古环境较好

4.0

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内,与周围建筑与文化一致

3.5

单独存在,外围被现代建筑包围

2.0

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D2)

6

与周围环境协调度很好,可以与周围活力相吻合

3.0

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般,基本可以维持周围的活力

2.0

与周围环境协调差,不能吻合周围活力

1.0

周围环境对其影响性(D3)

6

基本不会受到周围的环境影响

3.0

会受到一定的环境影响,但是影响不大

2.0

受到周围环境很大的影响

1.0

  4.2 最终评价结果

  沈阳市历史建筑价值最终的评价结果是以分值的形式体现的(如表4),评分的过程中伴随着评分人的定性判断,误差基本在可控的范围内。沈阳市《沈阳市历史建筑认定办法》已经将已经公布的历史建筑分为三类,故本文将三类历史建筑分开评分,最终的评价结果如下:

  表3 部分沈阳市历史建筑价值评价赋分过程

历史建筑名称

历史文化价值(A)

艺术价值(B)

科学价值(C)

生态环境价值(D)

A1

A2

A3

A4

A5

A6

A7

B1

B2

B3

C1

C2

D1

D2

D3

总分

奉天府右翼官学旧址

2.0

2.0

2.0

2.0

0.7

2.5

4.5

2.5

2.0

2.0

3.5

4.5

4.0

3.0

3.0

40.2

沈伯符公馆旧址

1.0

2.0

2.0

2.0

0.8

4.0

3.0

1.5

3.0

4.0

4.5

4.5

2.5

3.0

2.0

39.8

满洲农产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奉天工厂旧址

0.0

2.0

2.0

3.0

0.8

4.0

4.5

1.5

3.0

4.0

4.5

4.5

2.5

2.0

1.0

39.3

赤十字社支部旧址

2.0

1.5

2.0

2.0

0.7

2.5

4.5

2.5

2.0

4.0

4.5

4.5

2.5

3.0

1.0

39.2

七星百货旧址

1.0

2.0

2.0

2.0

0.5

4.0

4.5

1.5

3.0

4.0

4.5

4.5

2.5

2.0

1.0

39.0

江浙会馆旧址

3.0

0.5

1.5

1.0

0.8

2.5

4.5

2.5

2.0

4.0

2.0

4.5

4.0

3.0

3.0

38.8

东北陆军医院门诊楼旧址

1.0

2.0

2.0

3.0

0.8

2.5

4.5

1.5

3.0

4.0

3.5

3.5

2.5

3.0

2.0

38.8

中共奉天市委旧址

1.0

2.0

1.5

3.0

0.5

2.5

4.5

1.5

2.0

2.0

4.5

4.5

2.5

3.0

2.0

37.0

英美烟公司办事处旧址

1.0

2.0

2.0

2.0

0.7

4.0

3.0

1.5

3.0

4.0

4.5

4.5

1.5

2.0

1.0

36.7

穆继多公馆旧址

1.0

1.5

2.0

1.0

0.8

4.0

3.0

1.5

3.0

4.0

4.5

4.5

1.5

1.0

1.0

34.3

  4.2.1 一类历史建筑评价结果

  沈阳市一类历史建筑有10处,综合评价最高的历史建筑是奉天府右翼官学旧址,其次是沈伯符公馆旧址、满洲农产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奉天工厂旧址、赤十字社支部旧址等。一类历史建筑的综合评价整体较高,这十处历史建筑均是较为知名的历史建筑。

序号

名称

分值

序号

名称

分值

序号

名称

分值

1

奉天府右翼官学旧址

40.2

5

七星百货旧址

39.0

8

中共奉天市委旧址

37.0

2

沈伯符公馆旧址

39.8

6

江浙会馆旧址

38.8

9

英美烟公司办事处旧址

36.7

3

满洲农产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奉天工厂旧址

39.3

7

东北陆军医院门诊楼旧址

38.8

10

穆继多公馆旧址

34.3

4

赤十字社支部旧址

39.2

  4.2.2 二类历史建筑评价结果

  沈阳市共有二类历史建筑共59处,其中综合评价最高的是奉天大仓大楼旧址,其次是沈阳市第四中学教学楼、葵寻常小学旧址、中国医科大学老校区建筑群等。二类历史建筑的整体评分明显低于一类历史建筑。

  表5 沈阳市二类历史建筑评价结果

序号

名称

分值

序号

名称

分值

序号

名称

分值

1

奉天大仓大楼旧址

33.8

21

弘文堂旧址

29.5

41

中山路133号建筑

26.7

2

沈阳市第四中学教学楼

33.3

22

奉天信托会社旧址

29.3

42

北二经街20-1号建筑

26.7

3

葵寻常小学旧址

32.7

23

八经街61-1号建筑

29.0

43

一力旅馆旧址

26.5

4

中国医科大学老校区建筑群

32.5

24

大亨铁工厂水塔旧址

29.0

44

中山路124号建筑

26.5

5

中苏友谊宫旧址

32.3

25

天齐庙旧址

28.8

45

岩间商会旧址

26.3

6

黎明公司建筑群

32.3

26

北三经街51-8号建筑

28.7

46

广州街81号建筑

26.2

7

浪速馆旧址

32.0

27

奉天电报电话局旧址

28.7

47

中山路36号建筑

25.7

8

奉天旅馆旧址

31.8

28

东北陆军医院病房旧址

28.3

48

中山大戏院旧址

25.7

9

辽宁省卫生厅办公楼

31.7

29

中山路131号建筑

28.3

49

中山路32号建筑

25.5

10

奉天中学公学堂旧址

31.5

30

协田商店旧址

28.0

50

南二马路48号建筑群

25.5

11

日本外贸公司办公楼旧址

31.2

31

七纬路36号建筑

27.7

51

中山路136号建筑

25.3

12

新光厂建筑群炮群

31.0

32

奉天皇姑屯医院旧址

27.5

52

木村洋行旧址

25.2

13

蔡少武旧居

30.7

33

中山路152号建筑

27.5

53

大国旅馆旧址

25.0

14

沈阳音乐学院教学楼

30.7

34

昭和自动车旧址

27.5

54

北五马路31号建筑

24.8

15

鲁迅美术学院教学楼

30.5

35

沈阳路103号建筑

27.5

55

中山路28号建筑

24.3

16

于学忠公馆旧址

30.3

36

苏州街66号建筑

27.3

56

中山路17号甲建筑

24.3

17

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医院旧址

30.3

37

青年大街50-3号建筑

27.3

57

中山路128号建筑

23.8

18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办公楼

30.3

38

太原北街40号建筑

27.2

58

北五马路25号建筑

23.7

19

牛乳站旧址

29.7

39

中山路137号建筑

27.2

59

九州馆旧址

21.7

20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办公楼

29.7

40

盛京三陵总理事务首领衙门旧址

27.0

  4.2.3 三类历史建筑评价结果

  沈阳市共有三类历史建筑5处,综合评价排名是满洲中央银行造币厂旧址、培育巷3号建筑、堂子庙巷建筑群、新光厂建筑群、黎明公司建筑群10号厂房,整体评价较一类历史建筑、二类历史建筑均较低。

  表6 沈阳市三类历史建筑评价结果

序号

名称

分值

序号

名称

分值

序号

名称

分值

1

满洲中央银行造币厂旧址

26.0

3

堂子庙巷建筑群

25.3

5

黎明公司建筑群10号厂房

24.5

2

培育巷3号建筑

25.7

4

新光厂建筑群

24.7

  5 沈阳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策略与利用方式

  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是相辅相成的过程,不能顾此失彼。历史建筑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资源、是城市历史的见证、是塑造历史名城、历史街区特色的基础,保护是为了延续历史建筑的“生命”,使之能继续成为子孙后代的遗产;利用是能维持历史建筑的可持续性,以其自身的活力带动周边的活力,产生的利益可以继续维持本身的“生命”。沈阳市历史建筑众多,自身的优势、价值等不尽相同,故应采取不同的保护策略与利用方式。

  5.1沈阳历史建筑的保护策略

  在原真性、整体性、可持续性三条原则的约束下,沈阳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策略是:分区中的历史环境整体保护、综合价值评估后的原真性保护、活力带动视角下的永续保护。

  5.1.1分区中的历史环境整体保护

  历史建筑保护的整体性是不仅要保护具有一定的历史的、科学的、艺术的历史建筑,还要保护历史建筑周围的具有历史意义的遗产建筑、文物建筑、街巷格局以及历史建筑所处的空间机理与景观界面。历史环境的整体保护需要在对于历史遗存已经分区的基础上,再逐步确立整体保护的范围与策略。将沈阳市历史建筑的空间布局分为三大分区:和平片区、沈河片区、大东片区(见图2),每大片区内部又包含若干小块组团,以“历史保护区-历史片区-历史组团”的组织形式,逐层、逐步对沈阳市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组团内部的历史建筑及周围环境实施强制控制性保护,即通过强制指标的控制进行整体保护;历史片区内部的历史建筑及其周围环境实施引导性控制性保护,即通过引导性的指标进行整体保护;历史保护区内部的历史建筑及周围环境实施全局性控制保护,建立历史廊道与历史节点进行整体保护。

  5.1.2 综合价值评估后的原真性保护

  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要在综合的评估历史建筑本身所包含的价值后,以不同的模式进行保护,或者是建筑本身的适当调整,而“保护”本身实际上也包含着“适当调整”的含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对沈阳市历史建筑做出比较全面的综合价值评价,确定各个历史建筑的综合价值后,对沈阳市历史建筑进行分级保护:对于沈阳市一类历史建筑以及综合得分在30分以上的二类历史建筑真实式保护,尽量不对这些建筑及周边环境做出改变,对拥有原功能的建筑尽量维持原有功能,或者适当调整原有用途,让其可以继续作为其时代的产物而被当代人乃至子孙后代所识别;对于综合得分在26-30分以内的二类历史建筑微调式保护,对这些历史建筑外部不改变造型、材料以及色彩,内部的结构以及装饰可以做出适当调整以及改变,以继续维持建筑自身的稳定性以及结构;对于得分在26分以下的二类历史建筑以及三类历史建筑变通式保护,在不改变历史建筑基本造型、用料、颜色的基础上,外部可作出适当调整以及加固,内部结构以及装饰可作出改变。

  5.1.3活力带动视角下的永续保护

  历史建筑的永续性是历史建筑维持自身原真性以及完整性的结果,同时也是维持自身原真性与完整性的策略。历史建筑的永续行要求在保护与利用历史建筑时,应以自身的活力维持周围环境的活力,或者自身适应周围的活力。在这种状况下,维持自身的完整性与原真性,将历史建筑及其周围环境延续下去。沈阳市历史建筑大多数位于和平区中山路、盛京古城、原大东民族工业区内。中山路为历史文化街区,盛京古城为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部分,这两大区域内的历史建筑均能满足维持周边活力的要求;原大东民族工业区内的历史建筑周围已经被现代化的建筑所包围,在历史建筑的保护过程中,应着重维持其以及周围环境的活力。

  5.2 沈阳历史建筑的利用方式

  在保护与利用并重、尽可能维持原有功能、尽可能维持周边活力三条原则的约束下,沈阳市历史建筑利用的方式是:原功能不变的理想利用模式、改变用途的现实利用模式、作为城市景观的特殊利用模式。

  5.2.1原功能不变的理想利用模式

  维持原有功能不变是历史建筑利用比较理想的一种,尤其是在中国当前快速发展的时期下。快速的新陈代谢使得大多数历史功能已经改变,不再是原有功能。沈阳市目前可以维持原有功能不变的建筑是当时的教育功能的建筑以及部分商业建筑,如奉天府右翼官学旧址、沈阳市第四中学教学楼、葵寻常小学旧址、中国医科大学老校区建筑群等建筑,除此之外的历史建筑已经基本不能维持原有功能,或功能已经发生变化。

  5.2.2改变用途的现实利用模式

  在现实状况下,大多数的历史建筑都要改变原有的用途,而作它用。通常的做法是作为博物馆、作为学校以及图书馆、作为商业建筑等。沈阳市已经改变用途的历史建筑目前大多是是被作为商店、餐饮店、旅馆等,在被置换为这些功能的同时,注意不应以破坏历史建筑自身以及周围环境为代价,否则将得不偿失。沈阳市大多数历史建筑可以作为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类建筑,如名人故居以及公馆、会馆以及公司办公楼等。

  5.2.3作为城市景观的特殊利用模式

  大多数历史建筑因为结构问题或者地理位置原因不适合赋予功能,对于这些历史建筑的利用,应在保护的基础上,作为城市景观标志,以维持建筑本身的可持续性。如赤十字社支部旧址、新光厂建筑群炮群、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医院旧址、大亨铁工厂水塔旧址等,在这些建筑周围作适当的环境补充,作为城市景观公园或者地标。

  表7 沈阳市历史建筑的建议利用方式

序号

名称

利用方式

序号

名称

利用方式

序号

名称

利用方式

1

奉天府右翼官学旧址

教育

26

东北陆军医院病房旧址

陈列馆

51

沈阳路103号建筑

商店

2

沈伯符公馆旧址

陈列馆

27

中山路133号建筑·

商业购物

52

蔡少武旧居

陈列馆

3

满洲农产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奉天工厂旧址

城市景观

28

中山路152号建筑

商业购物

53

大亨铁工厂水塔旧址

城市景观

4

赤十字社支部旧址

城市景观

29

中山路124号建筑

商店

54

奉天电报电话局旧址

城市景观

5

七星百货旧址

商业购物

30

中山路128号建筑

商店

55

葵寻常小学旧址

教育

6

江浙会馆旧址

陈列馆

31

中山路136号建筑

商店

56

南二马路48号建筑群

商店

7

东北陆军医院门诊楼旧址

陈列馆

32

中山路137号建筑

商业购物

57

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医院旧址

陈列馆

8

中共奉天市委旧址

陈列馆

33

奉天旅馆旧址

旅馆

58

北二经街20-1号建筑

药店

9

英美烟公司办事处旧址

陈列馆

34

浪速馆旧址

陈列馆

59

青年大街50-3号建筑

药店

10

穆继多公馆旧址

陈列馆

35

中山路131号建筑

商业购物

60

七纬路36号建筑

商业购业

11

盛京三陵总理事务首领衙门旧址

城市景观

36

八经街61-1号建筑

商店

61

鲁迅美术学院教学楼

教育

12

天齐庙旧址

城市景观

37

奉天大仓大楼旧址

陈列馆

62

中苏友谊宫旧址

陈列馆

13

太原北街40号建筑

商店

38

苏州街66号建筑

商业购物

63

沈阳市第四中学教学楼

教育

14

一力旅馆旧址

商店

39

日本外贸公司办公楼旧址

陈列馆

64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办公楼

研究所

15

九州馆旧址

陈列管

40

中国医科大学老校区建筑群

教育

65

辽宁省卫生厅办公楼

政府部门

16

岩间商会旧址

商业购物

41

北三经街51-8号建筑

商店

66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办公楼

研究所

17

木村洋行旧址

商业购物

42

奉天中学公学堂旧址

教育

67

沈阳音乐学院教学楼

教育

18

大国旅馆旧址

药店

43

弘文堂旧址

教育

68

新光厂建筑群炮群

城市景观

19

中山路28号建筑

商业购物

44

中山路36号建筑

商业购物

69

黎明公司建筑群

城市景观

20

中山路32号建筑

商店

45

牛乳站旧址

城市景观

70

满洲中央银行造币厂旧址

商业购物

21

中山路17号甲建筑

药房

46

奉天信托会社旧址

城市景观

71

培育巷3号建筑

商店

22

北五马路25号建筑

商业购物

47

协田商店旧址

商店

72

堂子庙巷建筑群

城市景观

23

北五马路31号建筑

商店

48

昭和自动车旧址

商业购物

73

新光厂建筑群

城市景观

24

广州街81号建筑

五金建材

49

于学忠公馆旧址

陈列馆

74

黎明公司建筑群10号厂房

城市景观

25

奉天皇姑屯医院旧址

陈列馆

50

中山大戏院旧址

陈列馆

——

——

  

参考资料:

  1. 吴志强,李德华.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2010:614-655.

  2. 刘忠刚等.沈阳历史建筑保护规划与实施策略[J].规划师,2015(S1):81-85.

  3. 徐进亮,吴 群. 历史建筑价值评价关键指标遴选研究———以苏州历史民居为例 [J].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13(2):7-11.

  4. 张雪.沈阳历史建筑的基本价值和旅游开发[J].旅游纵览(行业版);2011(9):36-37.

  5. 陈伯超.沈阳古城历史建筑保护刍见[J].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学报:1988(4-1):39-44.

  6. 刘馨. 北镇市宗教文化遗产保护格局建构[A].第十五次建筑文化保护国际研讨会[C]: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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